概述
成都ITSS認證咨詢公司成都遠望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標準企業能力設為三個級別:一級、二級、三級,其評價流程在于以下幾點:
一、評價申報
(一)基本原則:企業申報能力評價實行屬地管理和自愿原則。
(二)申報程序
1、按照《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管理辦法》與《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標準》進行自我評價,確認申報級別。
2、登錄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系統,在線填寫《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評價申請表》、《安防工程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安防工程企業技術人員名單》、《安防工程企業工程業績匯總表》。
3、匯集整理并上傳下列資料(具體格式要求,請查閱“安防工程企業能力評價系統”中的“申報指南”):
(1)營業執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
(3)參保人員名單;
(4)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安防企業誠信公約》;
(5)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
(6)辦公場所證明(房產證、租賃合同等);
(7)質量管理體系咨詢認證證書、外審報告(一、二級能力企業 ); 質量管理文件(三級能力企業);
(8)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證據(通過OHSMS咨詢認證企業上傳咨詢認證證書);
(9)售后服務管理制度及實施證據;
(10)近兩年竣工安防工程資料; 工程合同、設備報價清單、驗收文件、系統設計方案(只需在工程額較高的三項工程中選擇一個非保密項目的設計方案上傳)。
(11)《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自評報告》(據實編寫)
報告內容:
基本情況概述(成立與發展、組織結構與員工、資本結構、財務狀況、經營年限、經營場所等);
業務能力說明(主營范圍、安防業績、運行狀況、使用效果);
內部管理說明(項目管理、質量保證、文檔管理、售后服務、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及證明文件;
誠信表現說明(員工權益、信用狀況、不良記錄、社會貢獻、資信榮譽等)及證明文件;
聲明:本公司對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關責任。
編制要求:報告表述言簡意賅,不能有誤導性語句,評價結論明確。報告由編制人及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4、企業應確保其填報和上傳的資料是真實、有效的,符合本《要求》的規定,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二、申報受理
(一)各省安協能力評價分中心(下稱分中心)受理本省企業能力評價申報,進行合規性檢查,確認受理并立案建檔。
(二)合規性檢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告知不合格事項,退回全部資料,企業糾正后重新申報。
三、企業能力評價
(一)能力評審
1、按照企業申報能力等級,分中心評審員在線審查企業申報資料;
2、確認符合《評價標準》的,報告評審結論;
3、確認不符合《評價標準》的,與企業溝通,告知全部不符合事項,屬嚴重不符合的,則開具《不符合項報告》;
4、企業應在告知日(不含)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有效糾正,上傳證據資料(含填寫完整的《不符合項報告》)。糾正有效的,即為符合《評價標準》;
5、溝通糾正的機會只有一次。
(二)能力審定
1、通過能力評審的企業,申報一級能力的,由省安協負責人批轉至中安協實施終評;
2、申報二、三級能力的,分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能力審定,復核企業資料、評審記錄和評審結論,報告審定意見。
(三)批準與頒證
1、省安協負責人審批二、三級能力評價,簽署審批意見。
2、分中心根據省安協審批意見制作、頒發能力證書或簽發《不合格通知》。
(四)一級能力終評
1、中安協能評中心委派專家實施一級能力終評,報告終評結論;
2、確認符合標準要求的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省安協處理;
3、公示期內無投訴的報中安協批準頒發一級能力證書;否則,由能評中心進行核查,并按規定處理。
四、其他地區企業能力評價
(一)其它地區企業能力評價由中安協能評中心組織實施。
(二)評價申報
執行本要求二、評價申報(一)基本原則、(二)申報程序的全部規定。
(三)申報受理
1、中安協能評中心受理企業申報,進行合規性檢查,確認受理并立案建檔;
2、合規性檢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告知不合格事項,退回全部資料,企業糾正后重新申報。
(四)能力評審
1、按照企業申報能力等級,能評中心評審員在線審查企業申報資料;
2、確認符合《評價標準》規定的,報告評審結論;
3、確認不符合《評價標準》規定的,與企業溝通,告知全部不符合事項,屬嚴重不符合的,則開具《不符合項報告》;
4、企業應在告知日(不含)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有效糾正,上傳證據資料(含填寫完整的《不符合項報告》)。糾正有效的,即為符合《評價標準》;
5、溝通糾正的機會只有一次。
(五)能力審定
1、通過能力評審的企業,中安協專家進行能力審定,復核企業資料、評審記錄和評審結論,報告審定意見;
2、審定確認符合《標準》要求的,二、三級能力報批;一級能力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投訴的報批。
(六)審批與頒證
1、中安協負責人審批能力評價報告,簽署審批意見;
2、中安協能評中心根據中安協負責人審批意見制作、頒發能力證書或填寫《不合格通知》。
六、企業能力年審和復評
(一)對獲證企業實施能力年審和復評,以確認其綜合能力持續滿足標準要求。
(二)證書的有效性依年審合格或通過復評予以保持。年審每年一次,復評每三年一次。年審和復評均須提前兩個月申報。
(三)獲證企業應按規定申報年審和復評。
七、監督管理
(一)獲證企業應及時向省安協、能評分中心或中安協、能評中心報告變化、特別是重大變化信息。
(二)獲證企業應妥善保管《安防工程企業設計施工維護能力證書》,恪守證書使用規定。
(三)獲證企業有下列行為的,將撤銷其能力證書,三年內不允許申請能力評價,并在中安協網站上公布相關信息:
1、申報材料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安防工程的;
3、將承接的安防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4、承接的安防工程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5、隱瞞真實情況,采用欺騙手段取得能力證書的;
6、轉讓、租借、變造、涂改能力證書的;
7、有不良信用記錄,列入黑名單的;
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四)獲證企業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年審、復評的,其能力證書自行失效,且在失效后一年內不可重新申報能力評價。
(五)評價機構(評價中心或分中心)采取隨機和選擇性相結合的方式,對申報能力評價企業進行現場抽檢,核實企業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符合性,以及與投訴有關事項。隨機性抽檢比例不低于10%。
企業應積極配合現場抽檢,不得回避阻礙。否則,抽檢組可中止抽驗。提交抽驗報告,經協會領導批準,將被終止能力評價,或撤銷其企業能力評價證書。
(六)能力評價結果網上公開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證書模板